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進一步加強課堂教學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樹立嚴謹的校風、教風和學風,保證課堂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學校特制訂了《大連理工大學課堂紀律規定(修訂)》。
經2017年4月24日,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2107年4月28日中共大連理工大學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定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原《大連理工大學課堂紀律規定》(2014年)同時廢止。
附件:大連理工大學課堂紀律規定(修訂)